把握 “三个区分开来”,激发干部担当作为
在新时代的发展进程中,“三个区分开来” 为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与保障。
“三个区分开来” 有着深刻内涵。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其背景是为了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干部们能放开手脚,积极投身于各项事业建设中。
它与 “四种形态” 有着紧密联系与区别。二者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落实,相互依存。“三个区分开来” 侧重于处理因公失误情况,“四种形态” 则聚焦违纪违法与腐败问题,二者共同构建起科学合理的干部管理与监督体系。
其意义非凡,为干部干事创业划定 “三条底线”。让干部们知晓,在合法合规且出于公心的前提下,即便出现失误也会得到客观公正对待,从而消除顾虑,大胆探索创新,积极推动改革发展等工作。
在工作中,应多管齐下把握好 “三个区分开来”。要树立鲜明用人导向,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营造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合理把握政策界限,从多方面综合判断干部履职失误,如是否违反党纪国法、是否谋取私利、是否符合改革方向等。各级党委(党组)要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宽容失误的浓厚氛围,让干部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与信任。
落实好 “三个区分开来” 能极大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允许担当干事者出错,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他们撑腰鼓劲。对受委屈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对被诬告干部严肃查处诬告者,还要开展回访教育,帮助 “掉队干部” 重拾信心,重新出发,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风尚,推动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劲动力。(平舆县纪委监委 李瑞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