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领导干部32人,其中,县处级2人、乡科级21人、一般干部8人、其他人员1人。乡科级及以上占比71.9%。
图一:问责对象分布图
从问责领域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9起16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域4起4人,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起9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域1起2人,其他问责领域1起1人。
图二:问责领域分布图
从“四种形态”应用上看,运用第一种形态17人,第二种形态14人,第三种形态1人,分别占53.1%、43.6%、3.1%。
图三:问责方式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