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向诬告者“亮剑” 为干事者“撑腰”

2025-04-10 19:30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王某某反映的问题,经查证构成诬告陷害,已对其实施处罚。希望你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近日,新乡县民警邢某某收到澄清正名通知书后,如释重负。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今年以来,新乡县纪委监委坚持严惩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相结合,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构建多部门协同处理诬告陷害问题的工作机制,对诬告陷害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查处。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失实检举控告澄清评估措施,经核查认定为检举控告失实、有必要予以澄清的,主动向被调查对象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借助“清风新乡县”微信公众号、网站、云上新乡县APP等平台开展宣传报道,积极向党员干部群众宣传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范围、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检举控告,最大限度减少诬告、错告等情况的发生。

“我们将持续紧盯诬告陷害行为,切实增强澄清正名工作实效,进一步强化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新乡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刘冰 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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