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关于四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3-12-31 09:40 来源: 民权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纪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带头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发生,现将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县物流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吴照民酒后驾驶问题


2023年3月10日晚,吴照民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民权县东区中山大道辅道入口仟纳庄园西门北100米处,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500元的处罚。
20237月,吴照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人和镇人民政府干部张庆功酒后驾驶问题


2023年3月10日晚,张庆功饮酒后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行驶至民权县东区中山大道辅道仟纳庄园西门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其作出罚款1700元的处罚。
20235张庆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城关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刘洋酒后驾驶问题


2022年3月15日晚,刘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民权县博爱路至秋水东路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2023年5月,刘洋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
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干部张家彬酒后驾驶问题


2023年6月13日晚,张家彬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民权县和平路起点到绿洲路路段处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2023年11月,张家彬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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