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现将3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民权县南华街道小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陈玉岭失职失责问题。
2012年1月至2022年12月,陈玉岭违规以其家人名义领取村集体地粮补49592.29元,用于村委支出44222元,收入支出未记入村级经费账目。
2023年4月,陈玉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民权县老颜集乡颜北村支部委员石景山违规套取补贴款问题。
2014年2月至2022年9月,石景山以其妻子之名违规套取4.5亩村集体土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款共计4822.94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支出。
2023年4月,石景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民权县程庄镇罗马湛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罗春红乱收费等问题。
2013年4月、2014年7月,罗春红违规收取2户村民建房款共计9000元,用于村务支出;2015年4月,罗春红收取10户村民修路集资款3000元,用于村务支出;2020年4月,罗春红未将6000元土地承包款入村账,直接用于村务支出;罗春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23年5月,罗春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其辞去村主任职务。
上述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纪法意识淡化,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破坏的是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二十届中央纪委谋篇开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整治重要领域、重点环节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蝇贪”“蚁腐”,着力查处侵吞集体资产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高质量监督护航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