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暖心回访激励干部“再出发”

发布日期:2025-12-11    来源:三门峡市纪委监委网站

“刚受处分时,心里像有块大石头,觉得抬不起头,多亏组织的关心和鼓励,让我更加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抛开顾虑,轻装前行。”面对前来回访的灵宝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因坐收坐支社区集体资金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李某说道。

今年以来,灵宝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将回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整体布局,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该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灵宝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理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回访教育的适用范围、执行主体、原则要求、回访内容、方案报批等具体事项,规范回访台账、谈话情况记录等,推动回访教育规范化推进、全链条落实。

为确保回访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该市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主办、谁回访”相结合的原则,由案件审理室统筹协调,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乡镇纪委结合受处理处分人员的违纪性质、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综合研判,做足访前“功课”,量身定制“一人一策”个性化方案,确保回访教育精准施策、有的放矢。

在此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以“一人一谈”为主要方式,面对面倾听受处理处分人员心声,全方位掌握其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及认错悔错程度;对不适宜当面谈话的,采取电话回访等方式,切实做到应访尽访,不漏一人。同时,坚持分类施策,对违纪情节较轻、思想波动大的干部开展“疏导式”回访,重点解心结、卸包袱;对关键岗位、年轻干部开展“激励式”回访,重点明方向、压担子。

回访是手段,关键是成果转化,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该市纪委监委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如实记录回访对象对违纪问题的认识、所在单位对其现实表现的反映等,实事求是形成综合评价,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反馈,作为其恢复党员权利、干部任用等的重要参考,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