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来源:龙亭区 发布时间:2020-10-27

龙亭区纪委机关和龙亭区监委合署办公,共有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下属2个事业单位: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廉政教育中心。设置3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察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察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察委驻区人大、政协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设置2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区纪委监委及办公室印章;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对外联络接洽、秘书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各室、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审理室:负责本级立案查处的案件审理工作;负责对基层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查处的案件协审工作;负责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监督检查工作,承办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政策研究及法规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清理、编纂等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问题线索和案件的移转、交办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对机关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管理调配案件所需勤务人员、技侦措施、赃物证物、留置场所等,为各纪检监察室的案件办理提供保障并进行监督;对区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基层纪(工)委案件办理程序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案件工作程序的及时予以纠正;统计分析案件线索及办理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等工作;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区纪委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对全区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各单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以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负责对侵害群众利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承担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组织协调、综合调研、督促检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研究、分析本辖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预防对策;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研究制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细则、规定;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一室:负责对区管党员、干部信访举报线索和违纪违规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完成上级纪委指定交办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的调查工作;严格办案程序,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二室:调查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含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完成上级纪委监委指定交办的案件线索的调查工作;严格办案程序,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三室:调查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含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完成上级纪委监委指定交办的案件线索的调查工作;严格办案程序,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