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封市纪委监委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十条措施》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中心)、机关党委,市委巡察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委机关实际特制定《开封市纪委监委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十条措施》,已经市纪委监委领导同志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办公室、机关党委、干部监督室、廉政文化教育中心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踪提醒,定期公示通报,确保落到实处。
附件:开封市纪委监委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十条措施
中共开封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附件:
开封市纪委监委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十条措施
1.精简会议支出,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标准。从严控制会议、培训的数量、规模,统筹安排会场,一般性会议不统一配发笔记本、笔、资料袋、矿泉水等物品,不安排用餐,确有需要的,从简安排。
2.提升办公信息化水平,减少办公用纸使用量。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公文运转一律在OA系统进行,确需打印的纸质材料应采用双面打印。常委会议室安装无纸化会议系统,严格控制纸质会议资料印发。
3.节约公共资源,厉行节俭风尚。办公场所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严格执行人走灯熄,下班关闭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注意节约公共用电、用水和用纸,避免造成浪费。
4.严控资产购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高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利用效率,已到更新年限但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未到报废年限,如有毁损的优先考虑维修维护。
5.倡导低碳出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积极倡导使用公共交通,除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老干部工作外,市区内公务活动一律不派公务用车,不同部门出差同一目的地,应统筹安排车辆,提倡拼车出行。公务用车采用派单制,市辖县(含祥符区)用车由办公室主任审批,省内用车由协管办公室常委审批,省外用车由分管办公室副书记审批。
6.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超标准接待。从严控制陪餐人数,不提供高档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7.严格出差管理,落实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在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的前提下,减少出差次数、人数,能合并的,尽量合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择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8.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认真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不得随意追加预算支出。机关组织的会议、活动等需要经费支出的,要先提交预算报批,无预算的不予安排,有预算的从简安排,尽量压缩支出。
9.提升廉政文化教育中心物业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中心应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指导力度,加强物业设施巡检,及时维护检修,防止水电气跑冒滴漏。应规范食堂就餐管理,严格登记打卡管理,防止浪费。应加强生活物资、日常用品的采购、申领、发放管理,严格流程,确保节俭高效。
10.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当好“光盘行动”的示范引领者。自觉做到人走桌清,切实珍惜每一餐饭、节约每一粒粮。在机关食堂就餐时,要坚持按需取餐。外出就餐时,要坚持理性消费,坚决杜绝“餐桌上的铺张”“舌尖上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