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2-12-29 10:19 来源: 武陟县

元旦、春节“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净化节日风气,切实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武陟县乔庙镇冯丈村小学校长张旷利违规报销、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6年9月至2020年7月,张旷利以虚开发票形式,变通报销违规吃喝、购买香烟等费用5166元,以控辍保学奖和教学奖名义为冯丈小学教师发放奖金共计3410元,同时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10月,张旷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武陟县原木城中心校校长刘才茂违规发放补助、违规用公款偿还其他费用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刘才茂在担任木城中心校校长期间,以发放试卷费的名义虚开票据报销48810.5元,用于向木城中心校教师发放补助和偿还招待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3月,刘才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作出新部署,释放了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踏上新的赶考之路,必须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上述两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知敬畏、顶风违纪,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必须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省,坚决做到“三个务必”,牢牢把握新时代新要求,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以优良作风投身新的伟大实践。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扎实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领导责任,密切关注、严密防范“四风”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